一、宜宾英才计划
(1) 杰出人才项目
重点支持一批紧跟国际国内科技前沿、取得重大成绩的高层次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瞄准所在领域科技前沿和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战略,在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领域作出重大成绩和贡献。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详见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宜委人才领〔2024〕1号)。
(2) 领军人才项目
重点支持一批重点产业、科技、哲社文化、技术技能、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引领创新转型绿色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详见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宜委人才领〔2024〕1号)。
(3)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重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申报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当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取得同行公认的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广社会影响力,具有成长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创业型人才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详见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宜委人才领〔2024〕1号)。
(4) 团队项目
即创新团队项目,符合宜宾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水平和成果居行业领域前列,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体遴选条件、程序及支持政策等按照《宜宾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详见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宜委人才领〔2024〕1号)。
二、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重点选拔培养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外领先,在推动国家(省级、市级)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创新平台、重要理论创新、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等详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2〕40号)。
● 评选部门:市人社局
● 评选时间: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根据市人社局通知确定
● 申报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宜宾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 弘扬科学家精神,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先进或市内领先地位,是我市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开拓者或重要推动者,能够开辟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或引领其保持和赶超省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 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市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突破关键共性和前沿引领技术攻关;
◢ 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 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术技术工作。
◢ 应取得下列一项或多项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① 在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成果有原创性、重大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或在我市实验室体系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贡献突出,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
② 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具有主持市级及以上重大课题、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等经历,其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和影响,或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服务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卓著;
③ 在产业技术开发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平台的研究、开发、建设、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工程应用,有重大发明创造,推动我市产业关键技术革新或解决了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中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技术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处于同行业、产业龙头地位;
④ 在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科技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有重大成果转化、技术突破,推动全市农林牧渔业创新发展;或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助推乡村产业壮大、结构优化、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文化繁荣、生态文明、科学规划、基层治理等方面贡献突出,被同行公认的领军人才;
⑤ 在文化艺术方面,学术造诣深厚,行业知名度高,为繁荣发展全市文化事业,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考古发掘和保护、文旅融合、宣传传播和促进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⑥ 在教育教学方面,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省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⑦ 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 市人社局主要支持政策
◢ 6年管理期内,经考核合格,个人享受岗位激励资金800元/月;
◢ 在申请科研课题、科研资助经费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重点选拔培养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骨干核心作用,在推动国家(省级、市级)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创新平台、重要理论创新、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拔尖人才。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等详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2〕40号)。
● 评选部门:市人社局
● 评选时间: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根据市人社局通知确定
● 申报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宜宾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 弘扬科学家精神,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 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其发展现状,并对其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
◢ 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科研素质良好,创新潜能大,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 主持或主研完成过市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取得了多项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市级及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论文,并在市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对我市产业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其他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 具有中国国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术技术工作。
● 市人社局主要支持政策
◢ 在推荐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