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是吸引集聚德才兼备、矢志爱国奉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的重要举措。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支持高校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实施。计划由教育部组织专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突出“高精尖缺”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编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岗位指南,作为岗位设置、选才用才的重要指引和依据。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等详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18〕51号)。
● 评选部门:教育部
● 评选时间:具体根据教育部通知确定
● 类别及申报条件
(1)特聘教授
◢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 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 具有扎实学识,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特别优秀的副教授或相应职务者也可申报;
◢ 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人选年龄放宽2岁;
◢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2)讲座教授
◢ 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
◢ 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当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
◢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 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65周岁;
◢ 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
(3)青年学者
◢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 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锐意创新,敢为人先,开拓进取;
◢ 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当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
◢ 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 教育部主要支持政策
◢ 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
◢ 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 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 学校奖励政策
◢ 一事一议。
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WR计划
国家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旨在重点遴选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给予特殊支持。科技部设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央宣传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平台,教育部设立教学名师平台,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局共同设立青年拔尖人才平台。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等详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万人计划)》(组通字〔2017〕9号)。
● 评选部门:科技部、宣传部、教育部等
● 评选时间:每年8~9月份,具体根据科技部通知确定
● 类别及申报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 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
◢ 从海外引进的,须回国工作1年以上(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 团队成员来自企业的不少于1/4。
(2)青年拔尖人才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 申报之日前在大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工作1年以上的中国籍人才;已在内地工作1年以上的港澳台专家、在中国工作1年以上且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证的外籍专家,也可申报。
(3)教学名师
◢ 申报人选为在职专任教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 非现任校级领导。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3周岁,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 科技部、教育部、宣传部等主要支持政策
◢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支持80万元。
◢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120~240万元。
◢ 教学名师支持100万元。
◢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90万元。
● 学校奖励政策
◢ 一事一议。
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旨在逐步形成以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为主导、结构合理、梯次递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选拔制度体系,推动建立一支德才素质优、创新创业能力强、学术技术声望高、引领带动作用突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
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岗位职责、待遇和管理服务等详见《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
● 评选部门:省人社厅审核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复核
● 评选时间:每两年3月份,具体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确定
● 申报条件
◢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②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④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⑤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⑥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有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⑦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 人社部主要支持政策
◢ 颁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 一次性发放津贴2万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 学校奖励政策
◢ 奖励二级学部(院)8万元/人;
◢ 服务期内个人享受人才薪金2万元/人。